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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首届“华山杯”全国纪实风情摄影展征稿 2011/11/30截稿
首届“华山杯”全国纪实风情摄影展征稿 2011/11/30截稿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1-03-04 来源: 点击:5463 次  【打印

千古圣山、华夏之根—华山位于陕西省西安以东120公里历史文化故地渭南市的华阴市境内,凭藉大自然风云变换的装扮,华山的千姿万态被有声有色的勾画出来,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是国内外摄影人的创作天堂。为更好的展现华山绰约风姿,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携手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共同举办首届“华山杯”全国纪实风情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华山旅游集团公司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征稿日期:2011年3月2日——2011年11月30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11年12月上旬

    颁奖时间:2012年4月

    评选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10层

    一、规则

    1、本届大展旨在综合呈现全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展示全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以此促进全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
    2、作品规格:10英寸,即最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不接受PS作品,黑白及彩色作品均可。组照不超过8张。
    3、请填写参赛表格,用正楷写明参赛类别、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4、参赛者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5、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出版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所有来稿,展览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7、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8、评选结果公布、组委会通知获奖作者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信息领取奖金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奖金统一归入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基金。
    9、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分设风光、纪实两大类,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 2名,风光类、纪实类各1名,每名奖金10000元。
    银奖 4名,风光类、纪实类各2名,每名奖金3000元。
    铜奖 6名,风光类、纪实类各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佳作奖 20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10名,每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30名,风光类、纪实类各15名,每名奖金100元。

    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获得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颁发的证书,金、银、铜获奖者均颁发奖杯。

    三、参赛作品解释

    1、以反映华山风景区自然风光、气象景观、珍稀动植物等为题材的作品;
    2、以反映华山历史文化、文物古迹、风土人情等为题材的作品;
    3、以反映华山开发建设新成就、旅游活动以及华山人精神风貌为题材的作品;
    4、记录全国各民族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的作品,如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风  土习俗、生产和生活方式及传统艺术等。
    5、通过各种自然景观,表现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
    6、以环保意识为指导思想,用纪录手法再现地球资源、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的生态变化等。

    投稿地址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2期东座705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收)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353199              传真:0755-88353066

    网址:www.135-120-220.com

    投稿地址二:

    陕西华阴市华山玉泉路华山景区管委会旅游文物处(收)

    邮编:714200

    电话:0913-4362661               传真:0913-436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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